国商务部2006 年发布的文件《关于 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中指出,服务外包业务是指企业(发包商) 将信息系统构架、应用管理和业务流程优化等业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服务提 供者(承接商),以降低成本、优化产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服务外包主要 包括两大部分,即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
中国银行业的业 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口径,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已 达268.24 万亿元,总负债达246.58 万亿元。
第三方支付公司,只有商户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形成 的收入方能覆盖第三方支付清结算系统、商户拓展渠道等一系列业务成本,第三 方支付公司的成本构成形成了该行业的天然进入门槛。对于现有市场中的领先第 三方支付公司,可以利用该行业的规模效应
2017年全国银行卡消费业务 发生交易586.27亿笔,同比增长52.96%;银行卡消费业务交易金额68.67万亿元, 同比增长21.54%,银行卡占据了我国居民生活中最主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位置。 随着银行卡产品的功能创新,支付方式客户体验的提升以及用户支付习惯的改 变,未来银行卡消费业务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我国第三方支付的用户群体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第三方支付业务中的收 单业务需要借助布放在商户的POS机具完成,而个人支付需要通过布放的便民支付终端、智能手机终端来实现交易
2017年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仍然保持优势地位, 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交易金额排名全国前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量总和占互 联网支付业务总金额的75.18%。前十名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每家的交易规模均在1 万亿以上,交易规模在1,000亿-1万亿的机构有31家,其业务量占交易总额的 20.92%。
第三方支付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提供的银行卡收单、 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其中,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 金的行为;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 金的行为
2018 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900,309 亿元,按可比 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6%;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 元,同比名义增 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987 亿元, 同比增长9.0%;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35,636 亿元,同比增长5.9%
中国银监会也紧跟新巴塞尔协议的步伐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出了新规 定,并于2012 年6 月正式出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商业银行 的资本要求、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资本监管要求逐步提高。
6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有两项社会关注度很高的议题,分别是部署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发展、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措施。两者隔行隔山,表面看相去甚远,但李克强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