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饲料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简称“农业部”),负责全国饲料、 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担饲料行业管理职责的是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饲 料工作办公室)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
从事各类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组织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生产、养护和经营,提供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的所有企业,均应纳入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范围,进行资质审查管理。
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制定园林绿化技术标准。这些法规和标准在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建设中逐步建立并巩固、推广,在规范生产、组织生产、指导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全面提高质量管理奠定了基础。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为园林绿化行业的中央监管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和制定园林绿化行业及市场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相关行业标准及资质资格标准并监督执行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目标,按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要求,突出重点区域和主要作物,确定主推技术模式,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推进水肥一体化技术本土化、轻型化和产业化。坚持行政推动与技术推广互动、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结合、水分与养分耦合、高产与高效并重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强化工作落实,又好又快地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
该提案指出,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发展模式还很粗放,存在着资源消耗大、浪费严重、污染加剧等突出问题。我国化肥年使用量5400万吨左右,居世界第一,但利用率低。例如氮肥当季利用率仅35%左右;每年因不合理使用农药造成的农药残留事件时有发生。此外,农业生产污染日趋严重,根据农业部最近几年的典型调查和定位监测表明,目前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全国耕地重金属污染面积在16%以上。
以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颁标准及国家产业政策等有关要求。其中,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中,新增了75%乙酰甲胺磷可溶粉剂等18个发证产品,取消了特丁硫磷颗粒剂、特丁硫磷原药等2个发证产品,修改了哒螨灵可湿性粉剂等12个发证产品的名称和(或)规格。
在2013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中,意见指出,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农业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提出,推动政策落实机制创新,完善农业补贴办法,创新农业补贴方式。同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力度,积极研究和争取拓展政策支持范围。《意见》还提出,要争取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政策,启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缓释肥料使用补助试点,推动制定粮食作物制种大县(场)奖励政策。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了169项国家标准。其中,7项农药产品国家标准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包括胺菊酯原药(GB 29380-2012),戊唑醇悬浮剂(GB 29381-2012),硝磺草酮原药(GB 29382-2012),烟嘧磺隆原药(GB 29383-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GB 29384-2012),嘧霉胺原药(GB 29385-2012)和溴氰菊酯乳油(GB 29386-2012)。